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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组织工程与干细胞实验中心和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5-11-21    点击:

贵州医科大学组织工程与干细胞实验中心和转化医学研究中心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202510月修订版)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本室工作人员及进场研究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按操作要求进行。

1、操作前认真查阅仪器操作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

2、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并在仪器使用本上如实登记,同时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等。使用者发现问题,请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3、仪器一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在使用本上写明情况并报告管理人员。

4、管理人员根据仪器出现问题的程度,有权暂停使用。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

5、管理人员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实验室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同意后,管理人员负责联系维修事宜。

6、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情况,视其损坏程度和情节,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等处分。

7、任何人有权制止违规的操作。

8、仪器管理人员应对初入实验室的进场研究人员进行仪器操作培训,进场研究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管理人员咨询。

9、部分仪器设备要求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使用,敬请配合。

10、维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外借给非进场人员使用。如属工作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实验室领导,经批准同意后预约安排时间,并遵守本管理办法规定,按操作要求进行。